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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很喜歡這個美麗的地方,每次來都可以混很久;不同的是今天帶了兩位客人。

這兩位客人在小六上吵架了,我沉默的當著司機。

下了車以後我忍不住跟他們說了一個故事,

簡單的說,我根本就覺得離婚不是絕症。

女客人卻說,這跟絕症也沒兩樣,它會一輩子跟著你的知道嗎?

喔?然後呢?

忍住沒有開口的是,那像你們兩個這樣吵的你死我活,有比得絕症好?

 

我不會一直活在別人的標準之中。

 

既然選擇了,就記得當初你們也有抉擇的權利;而不是「身不由己」。

你們的藉口只單純是因為在沒有辦法之下說的話做的事、都可以有更多理由反悔;

還有更多的機會不用承擔責任。

殘念的是,你們離黃口小兒的年紀已經很遠很遠了,

勇敢一點面對吧。

加油,好嗎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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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久以前寫的文章,剛才從電腦中挖出來。

既然都重現江湖了..... 就上刊吧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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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 太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